凶宅出租前得告知 否則挨告
http://www.worldjournal.com/view/full_news/22111800/article-記者曾多聞洛杉磯報導
March 30, 2013 09:00 AM | 9182 次 | 0| 14||
托倫斯林女士租屋給一老美房客,未料房客帶朋友回來住,朋友不知何故在屋內上吊自殺。房客觸景傷情退租,林女士則大嘆倒楣,房屋莫名成兇宅,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專家指出,只要處理得當,可以將傷害減到最低。聖塔蒙尼卡地產經理人Linda Hall表示,林女士還不算最倒楣的,上吊自殺算是「乾淨」,而且房客也搬出去了,林女士善後工作輕鬆不少。她曾遇到房客在屋裡割腕自殺,弄得血跡斑斑一片狼藉,又連絡不到親屬來領取遺物,十分傷腦筋。
Hall建議,遇到這種情形,先保護現場並報警,警方調查完畢後,如果涉及犯罪,「警察自然會告訴你該如何處理」,如果不涉犯罪,也不要自己清理現場,應該委託專業的犯罪現場清除公司,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。
犯罪現場清除公司Crime Scene Steri Clean負責人Cory Chalmers說,如果房客自殺、遺物又沒人認領,各縣公共管理局會代為保管,房東不必煩惱。
房屋重新整理好,再度出租前,房東必須告知房客屋內曾經發生命案。聖瑪利諾地產律師Frank陳指出,加州是全美50州當中唯一立法,要求房東在租屋時必須向房客揭露過去房裡曾發生命案者,其他49州僅要求屋主在出售房屋時向買家揭露命案史。
這點對屋主來說的確不利,但Frank陳勸屋主,出租房屋時一定要依法向房客揭露三年內房屋內發生的命案,否則日後可能挨告。包括房客自然或非自然死在房屋裡,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房屋裡曾有人死於愛滋病,房東可以不必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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